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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264613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22〕1335号
发布机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22-09-29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省道路运输中心:

按照《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编制有关要求的函》(陕环督办〔2022〕23号)工作要求,对照省委、省政府印发的《陕西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制定的《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9月22日



抄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贯彻落实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依据省委、省政府印发的《陕西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陕字〔2022〕113号),按照《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编制有关要求的函》(陕环督办〔2022〕23号)和《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环督办〔2022〕25号)要求,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为确保督察报告指出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督察整改的严肃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抓好督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务实的工作作风担起政治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确保督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以防治在用汽车排放污染,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为目标,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全面加强超标车辆进站强制维护管理提高维护率,全力配合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协调推进力度,坚持以属地为主、部门指导、分级负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持依法进行问题认定和整改,不随意降低或提高标准。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举一反三,从源头上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三、主要措施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各市(区)交通运输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陕西生态环境保护,不仅关系自身发展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而且关系全国生态环境大局”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三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持把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学习内容,每年集体学习研讨不少于4次,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严格落实《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本行政区域落实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至少每季度研究1次机动车排放超标车辆进站强制维护工作。充分发挥维修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超标车辆进站强制维护率。

(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稳步推进超标车辆进站强制维护管理

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用,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以咸阳市和铜川市为重点,加大检查抽查频次,各地持续开展自查,省交通运输厅对各市、县(区)交通运输部门及辖区内维修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同时,联合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交通运输厅成立超标车辆进站强制维护管理问题整改工作专班,统筹负责协调推进,指挥调度督促督察整改工作,各市级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督察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坚持定期研究整改工作情况,及时解决重大难点问题,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二)严格督查督办。整改责任单位要对照整改任务清单,建立问题台账,细化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列出任务单。严格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


持续实施督察整改清单化调度,梳理分析存在问题,多措并举,推动整改落实。严明整改纪律,严禁以督察整改为名的“一刀切”行为。

(三)严肃责任追究。省交通运输厅牵头负责责任追究,对督察整改工作中发现的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问题,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规范验收销号。严格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严格对照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采取“一事一验”的方式进行验收,逐条对照,逐项检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五)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督察整改方案、整改落实和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追责问责情况。加大督察整改宣传力度,建立健全宣传联动机制,大力宣传整改成效、经验做法、长效机制建设等情况,及时公开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整改不力、问题突出单位,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动员全社会参与和监督。

附件:1.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

告整改任务清单

2.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报告整改工作专班

附件1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第二轮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报告整改任务清单


一、牵头整改问题

十九、超标车辆进站强制维护管理不严,抽查发现咸阳市超标车辆进维修站占比不足三分之一,长武县、旬邑县维修量为零,铜川市的维修比例仅为1.1%。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咸阳、铜川市委、市政府

验收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整改目标:加强超标车辆进站强制维护管理,提高维护率。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对机动车排放超标车辆进站强制维护情况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底数,依法依规整治。

具体做法:1.积极对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各地交通运输部门梳理筛查有尾气治理资质的维修企业,确保底数清,及时监管到位;2.市、县(区)交通运输部门联合属地公安、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无照经营的维修企业,以及未取得尾气治理资质违规经营的维修企业。

(二)在货车集中停放地、维修地联合开展在用货车尾气排放监督抽测,对排放超标的车辆强制维修。

具体做法:市、县(区)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开展抽查检查,对排放超标的车辆要及时督促,告知就近维修企业网点。

(三)加大I站、M站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依规查处违规行为。完善I/M制度系统交互机制,提升交互数据质量。

具体做法:市、县(区)交通运输部门积极会同生态环境部门,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的《超标车辆进站强制维护管理不严整改工作方案》(陕交发﹝2022﹞62号),积极开展依法依规联合检查,同时,按照方案要求,每月25日及时比对系统数据,对“有检无治”数据及时追踪完善。

(四)咸阳、铜川市严格落实I/M制度,确保形成“检验一维修一复检”闭环管理。

具体做法:咸阳、铜川市交通运输局要积极会同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陕西省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I/M闭环管理实施方案》(陕交函﹝2022﹞1515号),严格规范不合格车辆检验、治理工作流程,确保交互信息有据可查,努力提升超标车辆进站强制维护率,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二、配合整改问题

二十、陕西省有关部门在铁路专用线项目立项审批、资金配套、土地征用等方面统筹协调不够,关中地区列入国家、省铁路

专用线的7条重点项目于2020年年底建成,但截至督察时仅建成1条。全省92家年运量150万吨以上大型工矿企业中,仅有53家接入铁路专用线,专用线接入比例为57.6%;已接入的53家企业中,铁路货运量占总货物量的65.2%。与国家要求2020年年底达到“两个80%”的目标有较大差距。渭南市经济开发区牵头负责的国际现代物流项目铁路专用线仍处于前期准备阶段。铜川市“十三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提出,2017年前简称运营美鑫西北耐物流园铁路专用线,但截至督察时还处于建设前期,公路运输仍占园区货运量的90%。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榆林、汉中、韩城市委、市政府,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

验收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

整改目标:加大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协调推进力度,推动成熟项目尽快开工建设,提高150万吨以上大型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接入比例及铁路运输比例。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整改措施:充分发挥运输结构调整协调机制作用,深挖铁路运输潜能,持续推动铁路货运量占比年均提升1%以上。

具体做法:配合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督促各地交通运输部门依托运输结构调整沟通会商机制,加强部门间协同联动,督促辖区接入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深挖铁路运输潜能,加强跟踪监测,不断提高大宗货物中长距离铁路运输占比。





附件2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专班


依据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和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的《超标车辆进站强制维护管理不严整改工作方案》(陕交发﹝2022﹞62号),负责统筹安排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专班组成如下:

由厅长担任组长,分管厅运输处的副厅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厅办公室、人事处、法规处、规划处、财审处、运输处、科技处、省道路运输中心负责人组成。

工作专班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整改问题落实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超标车辆进站强制维护管理不严问题整改工作措施,并全面推进各项措施落实,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厅运输处,具体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及对内对外的协调、联络,组织落实工作专班各项决策和议定事项,起草整改工作方案,研究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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